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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與街道的含義
城市道路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融合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商業、社交和游憩等多種生活功能的窣間,街譜兩側沿街一般具有比較連續的建筑圍合界面,這些建筑與其所在的街區及人行空間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二是指提供人或車的交通通行為主的空間,該空間具有交通功能,一般功能性相對單一,對空間的圍合要求不大。所以,習慣上對前一類空間稱為“街道”,而將后一種空間稱為“道路”。
大部分的城市街道都兼有“街道”和“道路”的特征,只是在不同情況下各有側重。道路主要滿足人和車輛等的交通通行功能,是按其所承擔的交通流量來劃分等級的。一般情況下,道路等級越高,圍合空間感越弱,說明車行流量越大,步行流量越少,道路的特征越顯著,如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路;相反,道路等級越低,圍合空間感越強,說明車行流量越小,步行流量越大,街道的特征越顯著,如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等。街道的主要目的是社交性,這賦予其特色:人們來到這里觀察別人,也被別人觀察,并且相互交流見解,沒有任何不可告人的目的,沒有貪欲和競爭,而目標最終在于活動本身,衡量生活品質的是街道,而不是道路。
城市發展的歷史表明,很多傳統城鎮聚落的形成都與線性道路的發展有關。如我國一些江南水鄉城鎮早先就是以自然河道為基礎發展起來的,這些早期的道路其實就是“街道”。
進人工業時代以后,道路的性質發生了實質性的改變。汽車的出現,使得高速通過能力成為道路設計中越來越重要的衡量標準,街道文化中的天平開始不斷向交通功能傾斜,而其所承載的豐富的步行活動及街道生活則不斷弱化。電車、火車和汽車等現代交通工具促使城市邊界不斷向外擴張,道路作為聯系城市內部各點之間的路徑,交通地位日益提升,機動車道與停車場侵占了道路的大部分用地,生活空間則被壓縮到交通安全島和人行道等極為有限的區域。“快車道抽取了城市的精華,大大地損傷了城市的元氣。這不是城市的改建,這是對城市的洗劫。”現代城市多年以來過度強調道路交通功能,忽視街道生活功能的做法,引發了許多社會和環境問題。“街道是建立在人類活動的線性模式基礎上”,就“人性城市”本質而言,關照城市各類人群的利益應是首要目標。現代城市的交通政策要給步行者和騎自行車出行者以優先權,而且要促進公共交通的使用,這必須要降低交通工具的速度并更加嚴格地限制噪聲和污染,還要認識到街道還有作為社會生活聚集地的功能。
街道的界定體現在兩個方面:垂直方向與水平方向。垂直方向同建筑、墻體或樹木的高度有關,水平方向受界定物的長度和間距的影響最大。也會有些界定物出現在街道的盡端,既是豎向的又是水平的。建筑通常是構成界限的要素,有時候是墻體、樹木或者兩者的綜合體,而地面總是發揮界定的作用。所以,街道的空間環境是由沿街建筑立面、道路路面、街道綠化以及衛生和服務設施等要素共同構成的。城市街道的更新與發展從“以車為本”向“以人為本”、“以生態為本”的方向發展,從“技術主義”街道設計范式向“城市主義”、“新城市主義”街道設計范式轉變,更加趨向人性化、文脈化、多樣化和可持續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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