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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意象五要素
路徑(Path)、邊界(Edge)、區域(District)、節點(Node)、標志(Landmark)等五要素,為設計者與使用者的溝通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依據。通過對城市意象的調查,可以了解使用者對環境的認知、感受和評價,為設計的人性化提供了前提。
(1)路徑。路徑是觀察者習慣、偶然或是潛在的移動通道,如街道、小巷和運輸線。對許多人來說,它是意象中的主導元素,人們正是在路徑上移動的同時觀察著城市,其他的環境元素也是沿著路徑展開布局,因此與之密切相關。
(2)邊界。邊界也是線性要素,但不會被作為路徑使用,同時將區域之間區分開來,也可能是接縫,沿線的兩個區域相互關聯,銜接在一起。“邊”常由兩個區的分界線(如河岸、鐵路、圍墻和柵欄)所構成。邊界往往在視覺上引人注目,但是難以穿越。這些邊界元素雖然不像道路那般重要,但對許多人來說它在組織特征中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它能夠把一些普通的區域連接起來,比如一個城市在水邊或是城墻邊的輪廓線。
(3)區域。區域是城市里一個中等或較大的組成部分,是二維的面狀空間。通常觀察者有進入的感覺,或者在肌理、空間、形式、用途、細節、象征、居民、管理和地形等方面有某些共同的能夠被識別的特征。這些特征通常可以從內部確認,從外部也能看到并可以用來作為參照。在一定程度上,大多數人都是使用區域來組織自己的城市意象,不同之處在于是把道路還是把區域放在主導地位,這一點似乎因人而異,而且與特定的城市有關。
(4)節點。節點是參照點,是觀察者能夠由此進入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點,以及來往行程的集中點。節點首先是交叉點,交通線路中的休息站,道路的交叉或匯聚點,從一種結構向另一種結構的轉換處;也可能僅僅是特定功能或形態特征的集中點,由于是某些功能或物質特征的濃縮而顯得十分重要,比如街角的集散地或是一個圍合的廣場。某些集中節點成為一個區域的中心和縮影,其影響由此向外輻射,它們因此成為區域的象征,被稱為核心。主要的節點往往既是集中點也是交叉點,既有功能也有形態意義。當然,許多節點具有連接和集中兩種特征,節點與道路的概念相互關聯,因為典型的連接就是指道路的匯聚和行程中的事件。節點同樣也與區域的概念相關,因為典型的核心是區域的集中焦點和集結的中心。無論如何,在每個意象中幾乎都能找到一些節點,它們有時甚至可能成為占主導地位的特征。
(5)標志。標志是城市中的另一類點狀參照物,可大可小,觀察者只是位于其外部,而并未進入其中。標志通常是明確而肯定的具體對象,如山巒、高大建筑物和構筑物等。
標志物通常是一個定義簡單的有形物體,其主要特點是獨特性。同背景相比,它有著清楚的形式和顯著的位置,對觀察者來說更容易辨認,也可能更有意義。有些標志物相距很遠,通常從不同的方位,掠過一些低矮建筑物的頂部,從很遠處都能看得見,形成一個環狀區域內的參照物。它們可能位于城里,在一定距離內代表一個不變的方向,這也就是它所具有的實際意義,比如孤塔、金色穹頂或是高山。即便是像太陽這種運動足夠緩慢、規律的移動點,也可以用來作標志物。其他的標志物主要是地域性的,只能在很有限的范圍或特定的道路上才能看到,比如那些數不清的標牌、商店立面和樹木,甚至是門把手之類的城市細部。只要它們是觀察者意象的組成部分,就可以被稱作標志物。標志物經常被用作確定身份或結構的線索,隨著人們對旅程的逐漸熟悉,對標志物的依賴程度也似乎越來越高。
特定客觀事物的意象類型偶爾也會隨所處觀察環境的不同發生改變。快速路對司機來說是道路,而對行人來說是邊界;一個中等規模的城市,其中新區可能是一個區域,而對于整個大都市地區來說,它只能是一個節點。
在現實中,上述分析的元素類型都不會孤立存在。區域由節點組成,由邊界限定范圍,通過道路在其間穿行,并在區域內散布一些標志物,元素之間有規律地相互重疊穿插。如果說我們的分析是從對基礎材料分門別類開始的話,那么它最終必將重新統一成一個整體意象。
城市意象理論開創了城市設計中認知心理學的新領域,通過人的認知地圖和環境意象來分析城市空間形式,強調城市結構和環境的易識別性及可認知性,并認為城市設計必須基于市民對城市環境的易識別性,使城市結構清晰、個性突出,而且為不同層次和不同個性的人所共同接受。這一理論還提供了居民參與設計的獨特途徑,它從市民環境體驗出發的工作方法使城市設計擺脫了高高在上的姿態,切實深入到普通人當中,真正體現了“人本主義”的設計原則。
城市意象理論僅適用于小城市或大城市中某一地段的空間結構研究,當評價規模過大時,五要素就顯得單薄了。這一方法的局限性還在于忽略了歷史、文化、社會和功能的影響,其結果難免會帶有主觀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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