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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的對象和任務
1.城市設計的對象
城市設計是通過設計城市空間環境的方法,來控制與引導城市公共空間環境的健康發展,包含兩層意思:作為物質形態,城市設計關注的是城市形態和空間環境;作為社會空間,城市設計關注空間環境的形成過程與空間環境中人的感受。如凱文·林奇指出的一樣,“城市設計關心物體、人類活動、管理機制以及變化的過程”。因此,現代城市設計的研究對象至少包括物質空間環境、功能活動與人以及管理機制等三個方面。
1)物質空間環境
城市設計的對象主要包括城市物質空間形態與場所、城市的整體空間形態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間,尤其是城市公共領域的物質形體空間。就某一特定城市而言,城市設計的對象包括了城市整體空間形態、城市開放空間、建筑以及構成空間環境的相關物質要素(如材質、色彩、照明、小品和廣告等),是城市規劃工作內容的延伸與深化,
2)功能活動與人
城市設計重點關注城市空間,而空間中的人才是真正的核心,包括人的活動以及人與環境間的關系。“城市設計的主要目的是創造使人類活動更具有意義的人為環境和自然環境,以改善人的空間環境質量,從而改進人的生活質量”( Edmund N. Bacon,1967)。從人的角度看,城市設計的研究對象是城市空間環境中的人、人的活動與人的感受。
3)管理機制
城市設計也可以理解為過程。要促使城市進行合理變化,城市設計者就要關心不同群體的利益以及利益的平衡,使城市設計綜合考慮各方之間的相互關系。這樣,建立城市設計的管理機制就成為城市設計過程的核心內容,城市設計就必須將利益評價、控制引導、管理過程與政策建議作為研究對象。
2.城市設計的任務
索思沃思(M. Southworth)對美國19 21-19 89年編制完成的70多個城市研究與城市設計工作進行了研究,認為城市設計涉及結構、識別性形式、和諧或一致、開放性、社會性、平等、維護、適應性、意境和控制等。雖然城市設計實踐內容十分豐富,形式多樣,但其主要任務是基本相似的,其根本目標就是創造和管理城市空間,促成和維護城市健康發展。這不僅包括城市物質空間、功能環境、美學和文化上的基本要求,還要維持城市社會健康運轉,經濟的繁榮與城市的可轉締餐臣-昌終促成城市整蝕環堵品質的提升。城市設計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城市環境研究:正確認識城市設計涉及相關要素問的關系,尋找發展存在問題、發展目標與發展對策。
(2)城市空間環境:創造一個形式宜人、功能活動安全方便,具有特色與文化內涵的城市公共空間環境。
(3)城市社會空間:促進自由、平等、和諧的社會秩序建設,建立合理融洽的社會環境,提升公眾利益。
(4)城市經濟發展:建立可行的發展模式,鼓勵城市產生不同形式的經濟活動,促成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
(5)管理與控制:合理控制城市的發展,維護城市環境良好狀態,保護城市文化遺存,維系城市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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