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道路設計之道路是如何分級的?
城市道路應按道路在道路網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對沿線的服務功能等,分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個等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快速路應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間距及形式,應實現交通連續通行,單向設置不應少于兩條車道,并應設有配套的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
快速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 主干路應連接城市各主要分區,應以交通功能為主。
主干路兩側不宜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 次干路應與主干路結合組成干路網,應以集散交通的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
4 支路宜與次干路和居住區、工業區、交通設施等內部道路相連接,應解決局部地區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在規劃階段確定道路等級后,當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級別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報規劃審批部門批準。
當道路為貨運、防洪、消防、旅游等專用道路使用時,除應滿足相應道路等級的技術要求外,還應滿足專用道路及通行車輛的特殊要求。
道路應做好總體設計,并應處理好與公路以及不同等級道路之間的銜接過渡。
1 快速路應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間距及形式,應實現交通連續通行,單向設置不應少于兩條車道,并應設有配套的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
快速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 主干路應連接城市各主要分區,應以交通功能為主。
主干路兩側不宜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 次干路應與主干路結合組成干路網,應以集散交通的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
4 支路宜與次干路和居住區、工業區、交通設施等內部道路相連接,應解決局部地區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在規劃階段確定道路等級后,當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級別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并報規劃審批部門批準。
當道路為貨運、防洪、消防、旅游等專用道路使用時,除應滿足相應道路等級的技術要求外,還應滿足專用道路及通行車輛的特殊要求。
道路應做好總體設計,并應處理好與公路以及不同等級道路之間的銜接過渡。
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