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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開發與社會其他利益的矛盾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中的精英集團階層(聯盟)在其鞏固、維護階層各方面利益的同時,尤其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與社會其他利益階層產生了激烈的沖突。表現為“舊城改造”與“圈地運動”等造城運動中的一系列拆遷和土地占用矛盾。近年來,城市土地征用及房屋拆遷糾紛已經成為中國公民上訪率最高的社會事件。而與此同時卻造就一個中國特色的“富豪云集的房地產業”。
在這一過程中,體制內外的政治經濟精英的聯盟合作成為精英集團階層與市民社會“空間糾葛”的決定性因素。城市開發建設中特殊的“利益共同體”憑借其對社會政治經濟資源的壟斷主導,常常嚴重侵損社會中下層尤其是弱勢階層的空間利益,甚至使其切身的生存空間都被剝奪。
但伴隨著“自下而上”的市民社會雛形的出現,中下層社會群體階層的主體利益意識不斷被喚醒和強化,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一種強大動力,而必然與精英集團階層利益主體間產生廣泛的矛盾和沖突。這種矛盾實質是對社會空間權利的爭奪與對環境利益格局的試圖重構。
在經濟發達的大中城市里,已經正在形成一類政治與經濟精英集團的集中居住地。隨著精英集團階層意識的形成,以及適應階層生活需要的城市微型社區的發展,城市空問結構發生很大變化。這促使城市建設環境空間形態常常呈現出“精英化”、“高級化”特征,如戒備森嚴的高尚住宅區(gated community)、高檔消費場所、高級商務區等,形成精英集團階層流動的“標簽化”社會空間。
而與此同時,現代化辦公商業建筑與遭毀壞的為中下階層所使用的傳統商住結構糾纏混雜在一起,形成了普遍的二元性城市景觀。建設環境在傳統與現代形態上存在明顯斷裂,這種城市景觀的二元特征在當代中國以國際化大都市為發展范型的傳統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中尤為顯著。
一系列空間沖突在增加了階層內共識的同時,無疑也加劇了階層間的離心傾向。強烈的社會利益矛盾使城市設計在實踐中直接面臨“維護誰的利益”的困境。盡管從倫理上而言城市設計應首先維護市民社會(如地方社區)的空間利益,但城市設計運作又必須要獲得社會精英集團的支持,否則由于缺乏政治和經濟基礎將注定失敗。
事實上,城市設計者卷入城市開發的社會多元利益沖突當中,不可避免地要進行利益權衡和價值選擇。而社會中的精英集團聯盟在鞏固自身空間利益過程中顯著地主導了建設環境的形塑過程,從而驅迫城市設計實踐者往往無奈地放棄“維護社會多元價值”以及關懷中下層利益的社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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