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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目標和實施結果的對應關系
對于城市設計的實效研究,并非僅關注“規劃的實施結果與原規劃的編制成果相比,多大程度得以實現”,即規劃目標和實施結果之間的對應關系。
因為規劃方案與實施結果的一致性(或相似性)與否,雖有助于對規劃的實施機制有效性進行評價,但仍不能獲致規劃實施結果和過程與社會公眾(市民)是否具有公共價值的契合關系,即不能必然推論規劃實施結果具有“有效滿足社會集體消費需求”的實際效益,更未能揭示出實施過程中實踐者的價值活動。
因此,中鐵城際對于城市設計的實效研究,更強調“價值判斷”層面的評判,此種評價“不應當只是真實的,它更應當是正義的,而且公正的含義不僅僅局限在規劃的結果,也在規劃實施的過程之中”。“公平”、“正義”這些具有強烈價值批判的字眼,成為本書對城市設計(實踐過程與結果)實效評價的基本價鯈取向。
中鐵城際在規范層面的研究論述了城市設計實踐的價值基礎問題,探討城市設計的正當性、合法性、公平性與社會性等倫理議題,初步廓清“理想的城市設計實踐應當是怎樣的”這一價值論命題。
“應然”的城市設計實踐研究,為實效評價建立價值評判的基本平臺,也預設了評判的價值準則。城市設計實施結果——建設環境公共價值領域的質量如何,反映出實施結果是否或多大程度上具有符合社會公眾需求的公共價值;而城市設計實踐從編制到實施的整個過程,多大程度上體現出“公正”和“公平”的社會倫理價值,城市設計者的行動是否真實地彰顯“正義”,這些共同構筑起對城市設計實效評判的價值準則。
因此,中鐵城際對“城市設計實效”的理解、評價,并非是城市設計運作機制層面的技術性評價(如編制、實施機制的有效性與否),而是針對實踐結果是否具有“增進公共價值”的“實際效益”,以及對城市設計者的實踐過程是否或多大程度上維護了建設環境塑造過程中的社會公平與公正,所進行的一種“社會學維度”的基本價值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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