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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的技術如何運用
規劃師不是“社會改革者”,更不是救世主,也許規劃師這種功利轉向無可厚非,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但如果城市設計的技術工作完全被政治利益言說所左右,完全推行市場化的平面創作模式和思想方法,或推銷商業主義的審美霸權(如所謂的“洋、新、大手筆、高科技”),城市設計的技術如何運用就很值得質疑。
“在政府與房地產資本這兩種決定性的權力已經確定了他們的追求和意圖以后,規劃設計師所能做到的,僅僅是盡可能地把技術細節處理得合理一些而已。”這樣一種對當下中國現實的直觀判斷難免造成城市設計者的悲觀情緒,但即使是“把技術細節處理得合理一些”,也有“盡可能考慮公共利益和照顧弱勢群體利益”的技術倫理問題。
若“技術專家”甘于技術,只寄情于如何將空間關系如何處理得更具美感、方案更符合雇主的(利潤或政績)想象,而背離了專業者的人文精神品格、道德理想與審美追求,則失去了城市設計創作本應具有的對人的終極關懷。
在社會分工專業化,建設環境資本化、商品化,以及大眾文化消費主義成為社會主流的當下,這樣一種“人文”的“技術倫理”是否太過于理想化?技術可以價值中立,與倫理道德無關嗎?的確,技術本身價值無涉,但如何運用就必然涉及技術倫理。
城市設計者的編制和研究工作都不純然是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技術應用,城市設計專業技術具有社會責任。城市設計者的技術倫理實踐中,應摒棄技術專家的“技術至上”和“價值中立”觀點,更應摒棄“商業意識”的“功利主義”成為商業化知識精英。
美國規劃師山卡賽曾說:“即使規劃師受雇于開發商,也必須充分考慮市民尤其是窮人的需要……如果規劃師感到雇主要他做的事存在職業道德方面問題,至少應該積極改變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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