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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步行空間的構成
步行是相對于車行而言的概念,是人類個體最基本的運動方式和空間易地形式。在城市中,步行作為人類社會活動中一種短距離且靈活的交通出行方式,是居民出行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揚。蓋爾在《交往與空間》一書中將步行定義為:“步行首先是一種交通類型,一種走動的方式,但它也為進入公共環境提供了簡便易行的方法。”所以他認為“步行活動常常是一種必要性的活動,但也可能僅僅是一種進人活動現場的托詞——我只是打這兒路過。”
步行作為一種古老而廣泛使用的交通方式,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交通工具的改進,其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地位也在不斷變化。在城市發展初期,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人類的代步工具較少,出行主要靠步行。進人馬車時代,馬車的出現第一次使步行者受到了威脅,但馬車一般為貴族使用或者用于遠途交通,在城市內部尤其是普通民眾依然以步行交通方式為主。汽車時代的到來加重了對步行交通的威脅程度,機械化交通以快速、方便和運距長的優勢成為城市內部以及城市之間的主要交通方式,并開始擠壓甚至蠶食城市步行空問。一方面,汽車時代的到來順應了現代化社會對快捷交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給步行者安全感和舒適度,還造成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田。進入后汽車時代,隨著對“人性回歸”的呼喚,步行再次受到廣泛關注和尊重,城市規劃中將步行和其他交通方式放在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地位加以考慮。另外,對于人類自身而言,步行作為一種健康、綠色和便捷的出行方式,起著健身、保健的作用;對于社會而言,起著減少污染,改善城市交通,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活力的作用;對干城市景觀而言,步行是可欣賞建筑局部、細部和城市細節的唯一方法。因此,城市步行環境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各國政府相繼采取了一系列保護行人和居民免受機動車干擾、改善城市步行環境的政策和措施。
城市步行空間(Urban Walking Space)是以步行為主要交通形式的城市公共空間的總和,是保證城市生活品質的必要因素。作為城市步行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步行空間經由城市的道路交通系統與城市其他空間相聯系。
根據環境性質和使用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將城市步行空間分為以自然環境為主和以人工環境為主兩種形式。其中諸如公園道路、濱水散步道和步行林陰道等空間,與優美的自然風光相結合,為人們的休閑活動提供場所。而以交通、購物、社交和娛樂活動為目的的步行空間,如人行道、步行廣場、人行天橋和步行街等主要是以人工環境為主。
在城市步行空間里,步行者具有交通優先權,其行動不受或較少受到汽車等機動交通的干擾和危害。步行空間不僅在減少汽車對環境的壓力,保障市民的安全感上起著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增進人際交流和地域認同感,促進街區商業的發展;再者,作為城市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步行空間也是構成城市形象和城市景觀的基本要素,體現著城市的建設水平、地域特征和歷史文化。
M.蓋奇和M.凡登堡指出:“步行環境是連接分散于城市中開敞空間的步行網。”在現代城市里,步行環境日趨體系化,它將城市中心區、商業區、交通樞紐區和居住區等一系列城市地面步行空間結合地下和空中步行空間形成三維化的步行空間網絡。在規劃設計時,出于對出行安全、增強街道活力等方面的考慮,應致力于將城市中大小不一的步行空間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并與城市道路交通系統相結合,形成完善的城市步行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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